醫療服務收費將試行按病種“明碼實價”
商報訊(記者 李子君)為了緩解過度醫療、大處方橫行的現狀,國家發改委和衛生部近日聯合發出《關于開展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遴選出104個病種在各地推行醫療服務按病種收費(DRGS制度),意在規范醫療機構臨床診療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而根據此前衛生部部長陳竺的表態,按病種付費的實行將是新醫改全面改革醫療付費機制的開始。
根據《通知》,兩部委將提供腎衰竭、胃十二直腸潰瘍、宮頸癌等共104個病種目錄及診療方案,各地根據方案合理制定病種收費標準,按病種核算服務成本,應包括患者從診斷入院到按治療標準出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原則上不得在病種費用外另行收費。并建立和完善參合人員按病種報銷支付制度和建立病種收費評價體系和監督機制。
“現在醫院按照藥費的多少收費的方式,特別是大病醫療方面,是造成醫生要賺錢就要多開藥、開貴藥的一個重要原因,使之陷入以藥養醫的怪圈。”陳竺此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DRGS制度核心就是給一個病種定一個規范的方案和價格,醫生正常情況下必須遵照這個方案合理用藥來節約成本。“這種方式在發達國家一直在用,其結果是患者節約了,醫院也掙了錢。”
盡管如此,但許多從業人員卻表示,臨床手術的過程大多因人而異,單一的診療項目和費用很難在實踐中推進。北京某三級醫院剖宮產手術室的醫生告訴記者,該院進行的剖宮產手術全部費用大約為7000-1萬元,但根據患者年齡、是否有其他疾病、住院時間等,總費用會上下有很大浮動,即使有完整的方案,也不一定適用于每名患者。北京市衛生局副局長鄧小虹此前也明確表示,按病種付費不宜推廣,她舉例說:“一個18歲闌尾炎患者花費和一個80歲闌尾炎患者花費就相差很多。”
事實上,在公立醫院“以藥養醫”制度下,部分醫生開“大處方”、檢查項目過多一直讓患者承擔著很多不必要的負擔,《百科知識》雜志副主編、從事生物醫學與社會關系研究工作的學者張田勘告訴記者,我國現行的就醫付費方式是按項目付費,醫療機構成本費用控制的動力不強,容易產生醫方“誘導需求”,造成醫藥資源的浪費和就醫總費用的不合理上漲,這是按項目付費的機制的最大缺陷。“推行按病種付費,對診療過程加以規范,一定有助于緩解‘看病貴’的現狀。”
據了解,從去年年底開始,福建的31家醫院試點實行單病種付費制度,福建省物價部門規定,如患者主動要求入住優質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標準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進行與本病種無關的檢查、治療所發生的診療費用,均不計入單病種付費價格,由患者另行支付。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并發癥等情況,經批準后退出臨床路徑,不再按單病種定價管理。
根據北京市醫改辦的安排,今年將在兩家醫院100個病組,開展按病種付費制度改革試點。逐步改變按項目付費方式,積極推行按病種、按人頭、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從機制上遏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市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將通過付費制度改革,讓醫院主動降低成本,不再開大藥方,不做大檢查,從機制上解決“以藥養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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