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金昌市出臺藥品和醫療器械從業監督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2/7/5 13:51:05
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從業管理,規范從業單位、人員行為,近日,甘肅省金昌市政府印發《金昌市藥品和醫療器械從業監督管理辦法》。
《辦法》對藥械經營使用單位的從業行為進行了細化和明確。要求各藥品經營企業加強銷售人員管理,清理店內的廠家促銷員,并不得為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銷售人員提供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和GSP認證證書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杜絕掛靠經營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各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企業要加強對供貨方的資質審查,尤其注意審查法人授權委托書所載項目,嚴防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同時,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銷售人員的備案管理,徹底清除從事非法渠道購銷藥品的掛靠經營行為,打擊非法盜用、偽造合法企業資質的現象。
《辦法》的出臺,將為進一步規范金昌市藥械市場秩序,建立藥械監管長效機制,確保藥械質量安全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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