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醫療須綜合治理
隨著媒體的報道以及民眾對醫療費用的真切感受,大家對“過度醫療”這四個字早已不再陌生。那么,具體而言,什么才是過度醫療呢?我認為,超越治療價值和范圍的多余方式就是過度醫療,與此次疾病無關的、治療效果不明顯或不確定的,甚至使用了不是治療這種病的檢查和藥品也都屬于過度醫療。從醫療服務的本質上講,這些行為是有違醫學道德規范的。但是,過度醫療的責任不僅僅在于醫院與醫生,還在于政府,在于患者及其家屬等等,它是多方共同作用的結果。
濫用輸液或許是過度醫療中最為“親民”的方式。有時會聽到“感冒發燒了,輸液會好得快些”,果真如此嗎?殊不知,“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是世衛也是我國衛計委所確定的合理用藥原則,更重要的是這是我國所有醫生在學醫時就已熟爛于心的用藥原則,并且是醫生在診療中所應該遵循的職業道德規范。盡管輸液對一些疾病治療效果明顯,但是輸液相比于口服會有更多的風險,而且這種風險幾乎存在于輸液過程的所有環節:除了可能帶來諸多藥品不良反應和配伍禁忌外,醫務人員的操作技術水平、鹽水和輸液器具的質量等等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因此,像普通感冒發燒這類,醫與患應當根據身體狀況,盡量少輸液。
2009年,我國醫療輸液104億瓶,濫用輸液由此可見一斑。動輒輸液已經成為中國醫療領域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成因既復雜也簡單。“復雜”就是頂層設計復雜,而且是由來已久。我們的政策設計者一直沒有認識到醫療衛生的基本規律,應該由政府投入的,現在卻不投入了,把整個公立醫院體系置于市場中。在醫改新方案出臺后,我們一邊說將基本醫療作為公共產品向全社會提供,一邊將那“8500億”的“投入”當成是“投資”,試圖通過這一“投資”拉動內需,將其作為經濟發展的一個增長點。而“簡單”則是將支付制度作為杠桿。目前,按服務收費的制度并沒有通過服務定價充分體現醫護人員的勞動價值,更沒有體現對醫生診療經驗價值的重視。雖然現在掛號費有所提高,但相比于香港和國外,差距依然非常大。與此同時,支付制度反倒有一種變相的引導,迫使醫院不得不通過“創造”服務獲得支付。在一些地方,政府對基層醫療機構補償不足,取消藥品加成“迫使”醫院、醫生通過輸液這丁點兒收費來彌補藥品“零加成”所造成的總收入下降。類似的林林總總的內外因素促使我國成為了世界首屈一指的“輸液大國”。其實,很簡單的兩個思考:假如藥品、衛生材料和機器的投入是一種成本,那么通過單病種總額支付的話,過度醫療可能就不會成為普遍現象;假如醫生的勞動報酬是通過合理的服務來體現,那么過度醫療的行為就會減少。
而在醫生層面,過度醫療的產生首先是醫生的專業知識和臨床經驗不足,進而導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檢查和治療,這需要醫生個人通過努力,提高自己的醫術來加以避免。其次,受我國現有法律規定的影響,醫生會考慮到將來可能打官司的問題。為了“免責”,醫生只有把能做的檢查都做了,能開的藥都開了。一旦患者對治療效果不盡滿意或者家屬對治療方式有不同意見,則醫生通過過度醫療的方式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考慮不周”、“漏治”等責任的承擔。再次,一些醫生的用藥習慣難以糾正,尤其是保護性預防用藥的過度使用。比如,為了預防醫院內的交叉感染,可能會提前或加大劑量地使用抗菌素,但這不但增加了患者的耐藥性風險,也嚴重浪費了醫療資源。最后,醫生隊伍中也確實存在唯利是圖、貪圖回扣、同行惡性競爭等不良醫德的醫生。
現在一些醫院之所以熱衷于給患者輸液,熱衷于過度檢查等過度醫療,原因還在于患者對輸液的作用、對檢查的作用以及藥品的作用等有不正確的認識,甚至會主動要求醫生給予這些方面的醫療服務。所以,患者對醫療服務的認知、民眾的健康素養有待進一步提升。但是,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少數醫生出于對經濟利益的追求,比如在輸液過程中并不是單純地給患者輸鹽水、葡萄糖,而是聯合用藥,大量使用抗菌素,以便收取更高的提成,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
說到底,過度醫療不是單純的經濟學、醫學倫理學問題,它的產生多方都有責任。具體來說,它主要包括過度治療、過度檢查和過度用藥這三個方面,大致有以下幾種表現:一是濫用“三無”藥品,即無明確適應癥,無明確療效以及無明確毒副作用的藥品;二是濫用抗生素,升級使用抗生素;三是故意增加大型檢查和化驗次數;四是故意延長住院日,增加非必要的住院開支;五是不必要的住院治療。但是,如何判斷過度醫療,這個尺度卻是比較難拿捏的。在國外,是否過度醫療完全由行業學會去判斷,尤其在排除性診斷上,更沒有行政手段去干預。一項陰性的檢查檢驗結果是不是有用呢?一定是有用的!不過,需要提起注意的是,如果一位醫生所開的檢查中,陰性結果比率很大,那么他就存在過度檢查的嫌疑了。
基于我國醫療衛生行業的自治與自律情況,過度醫療的判斷任重而道遠。目前,我們所要做的就是盡量避免過度醫療。第一,政府要明白醫療服務的屬性,尤其是政府辦的醫院如何更好地體現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從政府管理層面來說,過度醫療的根源就是政府實際投入不足,把公立醫院推向市場,使得公立醫院在市場上奔跑。公立醫院要體現公益屬性,政府部門就必須在財政投入上給予公立醫院足夠的支持,尤其是在基本建設與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退休人員的工資、人才培養等方面。公立醫院沒有了經濟上的后顧之憂才能“輕裝上陣”,才不用老想著從老百姓身上撈錢,也才不會出現醫生開“大處方”、拿回扣、過度檢查和過度治療等等一系列過度醫療的問題。第二,完善監管體制和醫療服務體系。目前我們的監管體系非常無力,行業組織的自律與自治體系基本空白,行業并沒有建立絕對的專業自治的權威,不足以維護自身的專業話語權,而且也不足以懲罰業內的惡劣行為。因此,要盡量減少行政干預,放開諸多管制,讓行業和專業自理、自制、自足、自律,從而規范醫療行為。第三,改革醫生薪酬體系。目前,我們責怪醫院和醫生的方式過于偏激和表面化,僅僅強調加強醫德建設是遠遠不夠的。“簽訂紅包協議”不僅很傷害行業自尊,而且根本就是一種懶政。為什么不從根源上和法律上去加強呢?為什么不實實在在地保障醫生的權益,真真切切地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呢?目前正在推行的醫生多點執業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我們可以通過改革支付方式來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使醫療下沉、醫生下沉,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服務。第四,加強醫學科普教育,增強全民健康素養,形成尊重生命和尊重醫生的社會風氣。第五,規范媒體廣告宣傳,尤其是要進一步嚴格控制醫療廣告,甚至效仿國外的做法,嚴禁公共媒體的醫療和醫藥廣告,禁止那些“坑爹”的養生欄目。
過度醫療,多方都有責任,不僅在于醫院與醫生、患者與家屬,更在于政府;不僅在于觀念,還在于行動。避免過度醫療,你我他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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