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再出創舉 非公立醫院也要取消耗材加成
4月12日,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藥品(耗材)聯合限價陽光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自今年5月起,福建全省醫保定點的民營醫院、以及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也都要實行藥品、耗材“零差率”銷售。拒不執行者,將被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
《通知》同時提出,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在與上述兩類醫院簽訂醫保定點服務協議時,應綜合考慮其實行“零差率”銷售及調整醫保支付標準的情況,通過協商談判合理確定付費指標,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在其他省份公立醫療機構尚且都還沒有實行耗材“零差率”之時,福建省就已經要求非公立醫療機構取消耗材加成了,并且與醫保控費綁定在一起。醫改明星省份福建省,再次走在了改革的潮頭。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辦醫政策逐步放開,以及不少公立醫院改革轉制成為混合所有制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全國范圍內,公立醫療機構數量逐年減少,而民營醫療機構數量反而逐年上升,并且在數量上已經超越了公立醫療機構。
國家醫改正在全面推進,公立醫療機構控費壓力空前,也由此,民營醫療機構反而被認為是一大避風港。但是,福建省最新推出的舉措顯示,在醫保缺錢的大背景下,沒有誰是能夠幸免的。
不管是公立,還是民營,或是混合所有制醫療機構,只要與醫保沾上邊,就都會面臨來自醫保的直接控費壓力。
而福建省醫保一家獨大、統管藥械招標采購支付的模式,更是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的強行控費提供了天然便利性。可以預料的是,隨著越來越多的省份效仿“福建模式”,非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耗材限價采購、取消耗材加成和醫保支付改革等,也都只是大勢所趨罷了。
附件: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醫保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執行藥品(耗材)聯合限價陽光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
閩醫保辦〔2017〕29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管理局,省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有關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
根據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和《關于開展以醫保支付結算價為基礎的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閩醫保辦〔2017〕16號)規定,從2017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執行以醫保支付結算價為基礎的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為確保相關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5月1日起,醫保定點的所有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原未執行“零差率”的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同步取消藥品(中藥飲片除外,下同)、耗材加成政策,統一實行“零差率”銷售。對于不執行藥品(耗材)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及“零差率”銷售的,醫保經辦機構應予解除醫保定點服務協議。
二、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實行藥品(耗材)聯合限價陽光采購及“零差率”銷售后,可以參照執行所在設區市同級別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含按病種收費項目)的醫保支付標準。參照執行按病種收費的,統籌基金和個人分擔比例執行同級別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付費的分擔比例。
三、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在簽訂定點非公立醫療機構、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年度醫保定點服務協議時,應綜合考慮醫療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及調整醫保支付標準的情況,通過協商談判合理確定付費指標,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福建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12日
【來源:賽柏藍器械】

相關閱讀
- 全省耗材零加成,今天實施2019-12-03
- 來了!800多家公立醫院,取消耗材加成2019-11-13
- 醫用耗材市場格局將破局:二票制和配送來了2016-07-04
- 醫療器械耗材前五出爐,如何看待醫械行業利潤?2015-07-15
- 北京一醫療器械代理商偷稅被罰700多萬201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