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系統“十百千”人才工程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藥品和餐飲安全“十二五”規劃》關于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要求,近日,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十百千”人才工程(2011~2015年)實施意見》,對“十二五”期間全省系統高層次監管人才培養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選拔范圍、條件和方法,培養和激勵,管理與考核,組織領導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意見》要求,要適應食品藥品監管形勢的發展,以提高系統監管隊伍監管能力為主線,以現有人才資源為基礎,堅持提升能力、服務監管,高端引領、整體推進,立足實踐、以用為主的原則,努力造就一支專業化程度高、業務精湛的監管人才隊伍,使全省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和水平在一些關鍵項目方面取得突破,為保障全省食品藥品安全、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意見》提出,到2015年,分層次選拔食品藥品監管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培養10名左右在全國有一定影響的監管執法人才和專業技術帶頭人,培養100名左右在省內有權威的監管執法人才和專業技術專家,培養1000名左右在市內有一定影響的監管稽查復合型業務骨干。
《意見》規定,培養人選在全省系統各級行政監管部門及所屬稽查監督、檢驗檢測、審評認證、不良反應監測和教學科研等單位在編人員中選拔,根據選拔條件和名額,實行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的方式選拔產生,培養人選原則上每兩年選拔一次。《意見》對培養人選的培養和激勵作了具體規定,如分級分類加大培訓,進一步加大掛職交流力度,優先推薦國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和申報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優先吸納為有關領域專家庫專家等。
《意見》要求分級建立人才庫,定期考核管理,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條塊結合,分級分類、上下互動、協調一致、整體推進的人才建設工作機制,抓好人才培養的組織領導和工作落實,確保人才工程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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