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分銷層次不能解決藥品價格“虛高”問題
發布時間:2010/6/11 9:57:08
分析師觀點
黃丁毅 第一財經研究院
我國醫藥商業由“分散”走向“集中”是一個必然的趨勢,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則是加速這一進程的重要推手,但這一制度本身存在許多缺陷和不完善之處,且公立醫院改革尚在摸索之中,再加上具體執行過程中的“地方保護主義”作祟,其實并沒能很好地實現“優勝劣汰”這一初衷。身處這種混亂的市場環境,短期內,估計多數中小物流企業可能不會如想象中一樣迅速消亡。對于部分具有局部網絡優勢的中小流通企業來說,未來的發展也許還會與大企業形成互補,取得一定的地位和機會。
雖說對于基本藥物招標采購流通企業的篩選國家并未出臺統一的標準,但總體來看,還是要從流通企業的規模、覆蓋范圍、服務能力、硬件設施條件及信譽度等方面進行篩選。這樣的話,顯然對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及地區性龍頭企業有利。
對于中小流通企業的結盟我比較贊同,在國藥等大型醫藥流通企業不斷向下滲透的過程中,中小流通企業“抱團取暖”,實行結盟已經不是權宜之計而是發展必需的。但是這種結盟應該充分發揮各家優勢,合理分配業務,平衡利益,要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之上,將各種不同的企業文化融為一體,以進一步控制終端為目的,輻射更多的地區。此次中小流通企業結盟與市場形勢的轉變有直接的關系,如今也有一批“試水”企業,如果“聯盟”這種形式最后能夠成功,那不僅會影響當地的醫藥流通企業格局,可能還會引發業內新一輪的市場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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