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九不準”發布:禁拿紅包回扣
發布時間:2013/12/27 9:34:11
針對醫藥購銷和辦醫行醫中的不正之風問題,國家衛計委和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26日正式發布。九不準是:
1.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2.不準開單提成;
3.不準違規收費;
4.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5.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6.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
7.不準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
8.不準收受回扣;
9.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昨日聯合發布《加強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明確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紅包”等行為。
兩部門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檢察和地方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頂風違紀的行為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凡是違反“九不準”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通知說,對違反“九不準”且情節嚴重的醫療衛生人員,要給予責令暫停執業活動或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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