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醫用耗材受嚴管:39種最高限價、3種限制使用
醫保在醫用耗材的使用管理和價格調整之中,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如今,也有越來越多的地方,通過加強對醫保支付管理的方式,來控制醫療機構對醫用耗材的使用情況。
比如,下面這兩個地級市,就在今年下半年加入了這一行列。
連云港:醫保醫用耗材分類管理 39種最高限價
據中國江蘇網消息,連云港市醫療保險管理處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強醫療保險醫用耗材管理的通知》,將從10月1日開始實施。
依據該通知,連云港市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納入醫保管理的醫用耗材目錄,對其進行分類管理,并將適時對該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其中,實施最高限價管理的醫用耗材有39種,定點醫院原則上必須優先選擇限價內醫用耗材。對因病情特殊需要使用超限價耗材的,定點醫院需事前告知并取得參保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超過限價的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調整自付比例的醫用耗材有10種,定點醫院使用前需明確告知個人負擔比例,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限制使用范圍的醫用耗材有3種,定點醫療機構應在規定范圍內使用。
連云港市這一政策出臺的背景,官方稿件是這樣講的:醫用耗材在醫院醫療成本中的占比逐年增高,但同時,各醫院對于醫用耗材的規范管理卻明顯滯后,特別是低值耗材高檔化的趨勢日趨顯著,既增加了病人的負擔,同時也給醫保基金支出造成極大的浪費。
所以,連云港市的這一新規,其實就是沖著減少低值耗材的使用、降低低值耗材價格而去的。
泰安市:部分醫保醫用耗材限價管理,部分分段報銷
據中華泰山網消息,泰安市為加強基本醫保醫用耗材管理,自今年7月1日起,對部分醫保醫用耗材實行統籌支付限價,部分采取按費用分段累加報銷的支付辦法。
其中,第一批統籌支付限價的醫用耗材名單包括輸液器、避光輸液器、吸氧管、吸氧裝置、導尿包、留置針等。參保人員使用名單內的醫用耗材,限價內的費用納入統籌支付范圍,按規定報銷;超過限價的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除實行統籌支付限價管理的醫用耗材外,其他醫用耗材均采取按費用分段累加報銷的支付辦法。其中,每次住院或門診慢性病就醫,耗材總費用 500元以下的部分,按基本醫保政策規定支付;總費用500元(含500元)-5000元的,個人先自付15%;總費用5000元(含5000元)- 20000元的,個人先自付25%;總費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個人先自負35%,再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支付。
以上對醫保醫用耗材的支付限價、自付比例,由市人社部門根據本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技術發展和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能力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賽柏藍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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