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發文,部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
7月5日,人社部印發《關于積極推動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部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工作。
在今年3月份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在部署2016年重點工作時提出了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對于醫保改革的重點,李總理也強調,今年要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以及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加快推進基本醫保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
如今,人社部也終于發力了,對于三醫聯動出臺明確得指導意見。對于醫藥企業而言,最關心的莫過于藥品的價格和藥品的市場,這恰恰與三醫聯動關系密切。
聯動一:醫保
在醫保方面,文件提出,要建立市場化的醫療服務購買機制,明確醫保代表參保人利益和醫療服務購買者的角色定位。2016年以來,國家曾多次表示,要大力推進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基本醫保服務的相關工作。
文件強調,要建立醫保與醫療機構、醫藥機構的談判協商和風險共擔機制,完善協議管理。由于管理方式粗放等原因,醫保基金浪費現象嚴重。為此,文件特意提出,應該強調醫保與醫療、醫藥機構在基金風險中的風險共同體角色。
此外,文件規定,醫保要積極參與醫藥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制定與價格改革相適應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建立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促進醫療機構主動降低采購價格。
同時,文件要求探索建立醫保用藥準入和詢價新機制,發揮醫保對醫療資源配置的引導和調節作用,發揮醫保對相關利益的調控和引導作用。長期以來,基本醫保用藥目錄更新慢廣受詬病。對此,文件希望通過新機制的建立緩解這一現狀。
文件更是創新性地提出要完善醫保醫師制度,建立醫保醫師庫,推行醫保醫師約談工作機制,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事前、事中監管,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
為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文件還希望能夠從醫保統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向發力。
聯動二:醫藥
推動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文件要求以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為突破口,配合有關部門加快醫療服務體系改革,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穩步推進醫療衛生資源優化配置。
此外,文件提出要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重點,配合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醫療全行業管理和醫療質量監管,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
同時,醫藥體制改革要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推動建立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機制。
聯動三:醫療(醫生)
醫生作為調控醫療行為的責任主體,在三醫聯動工作中,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取代了醫療行為的說法。
文件提出,要尊重醫務人員主體地位,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增強人才活力,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推動公立醫院實現公益性,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激勵相容、靈活高效、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
此外,文件要求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改革績效考核機制,把醫保支付、醫保醫師管理、協議執行、人事管理、績效工資等納入考核范圍,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強化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考核結果與醫保結算、績效工資總量、醫療機構醫保評級管理等直接掛鉤,促進公立醫院主動加強內部管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為參保人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來源:醫藥代表那些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