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票制”政策,這地方突破性調整了!
5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衛計委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暫不能執行“兩票制”藥品、醫用耗材備案采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隨著這一通知的下發,太原市已經落地的藥品、耗材“兩票制”政策,在某種程度上調整了。
去年3月,太原市醫改辦等7個部門聯合印發了《太原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兩票制”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要求該市各公立醫療機構于2017年4月1日起啟動實施“兩票制”。
其中,2017年6月1日藥品必須全面實行“兩票制”,2017年9月30日高值醫用耗材實行“兩票制”,2018年3月31日醫用耗材全面實行“兩票制”。
在藥品、耗材“兩票制”均已落地不短時間之后,太原市衛計委所發的新《通知》,與此前《細則》相比,在可不執行“兩票制”的品種規定上有了一些變化。
去年3月的《細則》規定,三種類型藥品、耗材可不執行“兩票制”,包括:
一、為應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重大突發事件和病人急(搶)救等特殊情況,緊急采購藥品醫用耗材或國家醫藥儲備藥品、醫用耗材,可特殊處理,事后一周內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二、臨床必須但使用量較小的藥品、醫用耗材,也可特殊處理,但事先須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
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流通經營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而上周所發《通知》,針對上述第一種類型藥品、耗材,將醫療機構事后補辦備案采購手續的時限,由“事后一周內”調整為“事后10個工作日內”。
《通知》針對上述第二種類型藥品、耗材的規定,則調整為:
因品種繁多、用量較小或進口等問題暫不能執行“兩票制”且臨床必需的藥品、醫用耗材,實行備案采購。
新舊規定之間,一個用語上的改變是:除了用量較小的臨床急需藥品、耗材,品種繁多、進口等問題也可以成為醫療機構暫不執行“兩票制”的理由。
本身國家版藥品“兩票制”文件中就只規定了2種可不執行“兩票制”的品種類型,沒有將臨床必需但用量較少的藥品納入豁免范圍。
以太原、陜西、甘肅等為代表,在本地的落地政策中,將臨床必需但用量較小的藥品也納入可不執行“兩票制”的品種范圍內。這些地方被認為是突破國家版限制的典型。
新《通知》的出臺,意味著,太原市的政策更進一步突破性調整了。
這一調整,將給予醫療機構在落地“兩票制”上更多的緩和空間。其原因,應是為了更好保障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藥、用耗需求,以避免個別、極端供應不足現象發生。
另一個調整是:對此種暫不執行“兩票制”的藥品耗材,之前要求事前必須報衛計部門審核批準,新的要求則是實行備案采購。
《通知》明確了備案采購的原則、主體、程序及監管措施。
備案采購須遵循“臨床科室提出備案采購藥品、醫用耗材品種,科主任簽署意見→藥劑科或設備科進行資質審核→院領導簽署意見→報市藥品器械管理中心備案審核→實施采購”的流程。
《通知》也明確提出,公立醫院要控制備案采購藥品、醫用耗材的品種和數量,防止出現備案采購藥品、醫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市藥械管理中心要對備案采購情況進行督察。
這也就是說,盡管部分藥品、耗材可以暫不執行“兩票制”,但對其的采購和使用,也是要受到嚴格約束的。
所以,這是在將口子放得更大一點、解決短缺問題的同時,也避免被鉆漏洞?
自2017年1月國務院醫改辦發布《關于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來,迄今快一年半時間過去了,藥品“兩票制”已全面鋪開。
耗材“兩票制”,尚無國家版文件,但一些省市已先行落地,且更多地方正在加入隊伍中。
隨著“兩票制”執行深入,一些問題陸續浮出,這其中就包括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問題。從去年起,也不斷有聲音傳出,國家或要對“兩票制”執行政策進行一些調整。還有聲音說,相關調整政策今年上半年就有望出臺。
“兩票制”政策調整,更好滿足現實需要,更具可行性,這是來自業內的共同呼聲。而太原市做的做法,僅是地方的自我調整,還是有著更多動因呢?
【來源:賽柏藍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