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將達95%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提出,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補償機制、藥品供應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繼續加強基層服務網絡建設,加快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發展。
完善基本藥物目錄 規范基本藥物采購
規劃指出,要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有序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鼓勵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同時,優化基本藥物品種、類別,適當增加慢性病和兒童用藥品種,減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藥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藥物數量,更好地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規劃提出,2012年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并適時公布。基本藥物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增補,不得將增補權限下放到市、縣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此外,堅持基本藥物以省為單位網上集中采購。建立以省為單位的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和使用管理系統。對獨家品種和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激勵企業提高基本藥物質量。強化基本藥物質量監管。
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規劃指出,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繼續支持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
同時,進一步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行為。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取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等方式,開展巡回醫療,推動服務重心下沉,服務內容向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轉變。
此外,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完善鄉村醫生的補償、養老政策。加強鄉村醫生培訓和后備力量建設,逐步推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通過定向培養、學歷提升、崗位培訓等方式加強鄉村醫生能力建設。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
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
規劃提出,把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作為強基層的關鍵舉措,通過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執業醫師招聘和設置特崗等方式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規劃提出,到2015年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全科醫生15萬名以上,使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全科醫生。積極推進家庭簽約醫生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全科醫生與居民契約服務關系,為居民提供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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