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價改各方影響全解讀
時隔半月,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昨日終于正式發布。此前在11月9日,《意見》已完成三部門會簽。
同此前CBN記者獲悉的版本相比,正式公布的《意見》中,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相結合、鼓勵研發創新與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并重、成本和質量結合定價的“三結合”指導原則并無改變。
但是,“藥品下限價格管理”、“原研藥價格”等原本強調“重點解決”的問題,并未在《意見》最終版本中提及。
1 藥企:首仿藥支持政策落地
《意見》提出,要引導仿制藥品有序生產和競爭。對今后國內首先仿制上市的藥品,價格參照被仿制藥品價格制定;被仿制藥品在國內尚未上市的,首先仿制藥品的價格依據其合理成本制定。再仿制上市的藥品,價格按照低于首先仿制藥品價格的一定比例制定。同種仿制藥品生產企業達到一定數量時,應根據社會平均成本等情況制定統一價格。
盡管并未涉及飽受詬病的原研藥“超國民待遇”價格問題,但首仿藥價格支持政策的落地,已經讓中國的制藥企業看到了一絲松動的希望。
技術層面來說,由于首仿藥相對于其后的仿制者,投入的研發生產費用較高,業內一直呼吁,應該從定價等關鍵政策上將其與后來的仿制藥相區別。
2006年3月,針對當時醫藥行業多、小、散、亂的現狀,國家發改委在《藥品定價方法》(初稿)中首次提出“首仿藥”定價政策,意圖調控仿制藥過熱的問題。此番政策支持終于落定,對于目前仍處“仿制藥大國”的中國來說,無疑是從政策風向上有了一個明確的指導。
在學術領域,對“經濟適用型”藥品的呼聲也越來越盛。“安全、有效、夠用就好”的藥物使用和研發原則,也使藥品研發的風向悄然轉變,改進劑型、給藥途徑和擴大適應癥的“改進”研發似乎更加實際。
不過,浙江海正藥業(24.05,-1.47,-5.76%)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朱康勤也對CBN記者表示,首仿對企業的技術研發能力提出的要求很高,能夠實現首仿首先就是研發水平的證明。這塊仿制的“蛋糕”其實并不容易吃到,還是那些科技研發水平高的企業才能分享。
2 物流: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率將封頂
《意見》對醫藥產業的另一個影響,是當中提到的“控制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率。逐步降低政府指導價藥品的流通差價率,對流通環節差價率(額)實行上限控制,并對高價和低價藥品實行差別差率控制,低價藥品差價率從高,高價藥品差價率從低,利用價格杠桿促進藥品流通領域兼并重組,擴大規模,集約經營,降低成本,減少流通費用”。
九州通醫藥集團副總經理牛正乾聽說《意見》最終敲定了“對流通環節差價率(額)實行上限控制”后,表示非常歡迎。
他告訴CBN記者:“對規范的企業來說,越嚴格控制差價率,我們市場操作環境越理想。”
由于在醫改的文件中就已經確定了流通環節控制,牛正乾對最終文件的表述顯得很輕松,雖然后面難免還有各地物流配送選擇的地方保護難題,但牛正乾認為,差價率的控制已經至少保證了市場秩序的規范,對醫藥物流大企業的利好明顯。
3 醫療器械:開刀高診療費
對于醫療器械的管理,《意見》中提到,“合理控制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外單獨收費的醫療器械范圍。對單獨收費的品種,要建立目錄進行管理。對高值特別是植(介)入類醫療器械,可通過限制流通環節差價率、發布市場價格信息等措施,引導價格合理形成。”
其實,早在4月公布的醫改文件中,對大型高附加值醫療器械的價格控制就已經明確。對此,北京群英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會告訴CBN記者,這次對高值類醫療器械的價格管理,體現了相關部門對于與“看病貴”最直接相關的高診療費用開刀的思路。
之前,飛利浦電子公司執行副總裁、醫療保健事業部首席執行官駱思齊告訴CBN記者,2008年飛利浦醫療保健業務一直保持兩位數增長,2009年中國市場高端CT銷售更是已超過美國市場,成為飛利浦新興市場的絕對增長引擎。
但是,隨著政策的約束和限制,GE、西門子和飛利浦等進口醫療器械企業在穩固高端市場的同時,已開始意識到這一點,大舉向占據中國市場75%份額及世界市場45%份額的中端和經濟型醫療器械市場邁進。
11月17日,飛利浦剛剛在蘇州宣布了逾3億的投資計劃,定位中高端醫療影像器械,包括CT、核共振和X射線設備。此前,飛利浦和GE已經紛紛布局中低端市場,并研發目標市場的器械產品。
4 醫保:醫藥費用供需談判新機制
《意見》還提到,要積極探索建立醫藥費用供需雙方談判機制。在政府制定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的基礎上,改革醫療保險支付方式,逐步實行按病種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和總額預付。積極探索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醫院協會)、藥品供應商通過協商談判,合理確定醫藥費用及付費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支付方式和費用談判機制的試點。
北大醫藥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董朝暉日前就此曾指出,就是要通過談判降低藥價,使價格形成的過程更加透明、科學、公正;而高價藥品企業通過降價換取適度的市場空間。他強調,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醫院協會)、藥品供應商協商價格談判集中購買的優勢在于,一方面可以提高監督能力,同時提高市場議價能力。
北京群英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會向CBN記者表示,確定談判機制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可以通過這種議價形式,為企業在價格與市場取舍之間提供另一種可能,也使得那些效果明顯的高價藥通過放棄部分利潤獲取市場空間,為群眾提供更多的治療可能。
董朝暉透露,有關方面正在設想,今年底明年初,將那些質量好、療效確切,但因為價格過高無法進入醫保目錄的部分品種先行試用談判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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