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發文,醫院用藥全面信息化監管來了!
此前,醫療機構一直被認為信息孤島,但是現在,隨著這一紙命令的下達,醫院的用藥數據全面上傳,醫院用藥將全面置于聚光燈之下。
醫院用藥要處于全面信息化監管之下了!
4月9日,國家衛健委下發《關于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要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國家、省兩級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和國家、省、地市、縣四級藥品使用監測網絡,實現藥品使用信息采集、統計分析、信息共享等功能,覆蓋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現在,大數據威力正在逐步展現,人們最為熟悉的是,在收集了海量數據之后,很多針對大眾消費品公司有了精準營銷。
依托這紙行政命令,大數據必將在醫療行業引發地震。在用藥數據大曝光的情況,對于醫院、醫生來說,通過賣藥賺錢的路越來越難了,用藥的不合理之處都會曝光,尤其是個別醫生大規模用藥,無論對醫生還是企業來說都是個隱患,通過醫療服務賺錢未來必將成為主流渠道。當醫院和醫生靠醫療服務賺錢為主時,醫藥人想再靠回扣利益撬動處方更不行了。創新藥還可以通過解決新的疾病滿足臨床需求獲得市場,對于眾多的仿制藥企業來說,如果因為落標或者價格等原因不能參與國家主導的帶量采購游戲,仿制藥還能怎么賣?無論目前仿制藥賣得好還是不好,這都是目前要考慮的問題。
此前,醫療機構一直被認為信息孤島,但是現在,隨著這一紙命令的下達,醫院的用藥數據全面上傳,醫院用藥將全面置于聚光燈之下。尤其是,通知還劍指醫保控費和醫療不合理用藥,輔助用藥作為眾矢之的,顯然將會繼續遭遇重創,此外,藥品監測還為基本藥物制度、合理用藥、分級診療等下了數據基礎,未來各種藥品使用顯然將更有數據依據。
對于醫藥行業的影響,從通知列出的幾大目標可以預見:
1,收集上來的數據將為國家基本藥物、鼓勵仿制藥品、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的遴選和動態調整服務。藥脈通理解,未來基本藥物目錄等動態調整目錄將會以臨床為基準,未來或許只有臨床表現好的藥品、疾病必須的藥品才可能成為基本藥物。
2,指導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不斷優化醫療機構用藥結構,提高安全用藥、合理用藥水平;藥脈通認為,在充分了解大醫院和基層用藥后,平和、合理化用藥機構,為分級診療的用藥做好基礎;
3,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4,促進衛生資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藥品費用支出;
5,提出改進藥品劑型、規格、包裝合理化建議,引導企業研發生產適宜臨床需求的藥品。
2019年有3大監控重點,2020年全覆蓋
通知顯示,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的推進步驟為:
2019年,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試點省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城市、各省(區、市)重點監測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要求開展藥品使用監測。
2020年,監測范圍基本覆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并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逐步實現對所有配備使用藥品進行監測。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自主自愿參與藥品使用監測工作。
其中,2019年的監控重點為:國家基本藥物、抗癌藥降價專項工作藥品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品種為重點。
今年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2019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將迎來第一次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包括各種考核指標,在藥品使用方面包括基本藥物、輔助藥物等藥品使用比例都納入考核指標。有了藥品使用檢測和臨床綜合評價,相信這些指標有了具體考核依據。三級醫院對于各種藥品使用將會更為用心,當然對于基本藥物、抗癌藥和集中采購藥品來說,利好來了,這是政策強有力的保證啊。
重點分析這些數據
對于藥品數據信息采集,國家衛健委要求:
一是開展全面監測,所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按要求主動配合,系統收集并報告藥品配備品種、生產企業、使用數量、采購價格、供應配送等信息。
二是實施重點監測,在全國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機構,在全面監測工作基礎上,對藥品使用與疾病防治、跟蹤隨訪相關聯的具體數據進行重點監測。堅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對于采集上來的數據,國家衛健委還在通知中列出了分析重點:
針對醫療機構藥品實際配備和使用情況,分析用藥類別結構、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使用、仿制藥和原研藥使用、采購價格變動、藥品支付報銷等情況,為臨床綜合評價提供基礎信息,并指導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
在數據分析和深度挖掘基礎上,定期形成監測報告,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醫保、藥監等部門和藥品集中采購機構的溝通協調,強化數據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持續有效保障藥品供應,更好促進“三醫”聯動。
建立臨床綜合評價專家委員會,圍繞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鼓勵仿制藥品目錄、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等遴選,組織開展綜合評價。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科學運用藥品臨床綜合評價結果,加強與醫保、藥監等部門的溝通共享,促進完善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等藥物政策,健全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突出藥品臨床價值,推動有關證據用于國家基本藥物、鼓勵仿制藥品、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的遴選和動態調整;指導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和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不斷優化醫療機構用藥結構,提高安全用藥、合理用藥水平;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促進衛生資源配置效率提升,控制不合理藥品費用支出;提出改進藥品劑型、規格、包裝合理化建議,引導企業研發生產適宜臨床需求的藥品。(原標題:國家衛健委突發通知:全國所有公立醫院,上報采購、使用信息!震動醫藥行業)
【來源:藥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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