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將集中采購
發布時間:2012/8/17 10:46:31
8月15日,衛生部印發《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試行)》,要求各地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對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進行集中采購。衛生部成立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集中采購有關重大事項決策和相關事宜協調,對集中采購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據了解,《規范》所稱甲類大型醫用設備,是指列入大型醫用設備甲類管理品目的醫用設備,其集中采購由衛生部統一組織實施。各級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配置甲類大型醫用設備,均應當參加集中采購。配置包括新增購置、更新和以核心硬件更換為主的性能升級。
《規范》指出,集中采購一般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每年年初,集中采購工作機構應當依據當年衛生部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實施計劃,擬訂當年集中采購工作計劃。同一品目設備集中采購,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集中采購基本工作程序包括:確定采購方式;制定采購文件;組織實施采購;確定成交結果;簽訂采購合同;履約驗收。
《規范》提出,實行專家庫維護管理與專家抽取使用相互分離的管理制度。對不能公正、廉潔履行職責的專家應當及時取消其資格并從專家庫中清除。供應商如果認為集中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或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集中采購工作機構提出質疑。對于采購過程中具有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蓄意抬高價格或惡意壓低價格的、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拒不簽訂合同等行為的企業,要建立不良記錄。
對不參加集中采購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集中采購結果的醫療機構,除進行全國通報批評外,還將取消其相應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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